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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于志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2021年第四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于志勇同志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骆亚洲同志任区林业局局长,不再担任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万强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马艳华同志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区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王英明同志任区地震局局长,不再担任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主任职务;

黄建勇同志任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地震局局长职务;

李玲同志任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俊波同志不再担任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董晓峰同志不再担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春梅同志不再担任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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