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  无障碍      | 

区民政局对政协北戴河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11 发布机构:民政局 分享至: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李全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规范地名管理是我国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的道路、桥梁、广场、景区等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新的城市社区、住宅区等民生活区大量涌现,使我国社会的现代化程度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根本改善。但在现代化进程中,由于一些地方地名管理不规范、不标准、不适宜、不精准,造成命名混乱、混淆、重复、怪异、崇洋等不良现象。这种状况不仅给现代社会商务往来、人际往来带来麻烦和困难,而且也对信息化、数字化时代的现代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我区地名办已深刻认识到规范地名管理工作对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重要意义。

一、地名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我区地名管理机构1983年成立,全称“北戴河区地名办公室”(以下简称“地名办”),设在老城建局,后归土地规划管理局,1997年划归市民政局,2004年增加行政区划和勘界工作业务,负责全区地名管理、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管理等工作。我区地名管理机构参照市级设置,设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股,有兼职人员2名。

二、地名管理机构基本职能

按照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及2010年省政府颁布的《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规定,我市地名管理机构负有以下职能:1.城镇街路巷的命名、更名;2.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3.编辑出版各种地名书刊及资料;4.行政区划的命名、更名。

三、北戴河区地名委员会

北戴河区地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名委员会”)为地名管理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代政府对地名管理过程中重要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1986年我区地名委员会经区政府批准成立,成员单位包括民政、财政、发改、公安、建设、规划、国土、房产、交通等20多个部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2017年我区对地名委员会重新进行调整,明确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地名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充实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并在我区地名清理规范工作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四、地名管理工作开展简要情况

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工作。按照《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居民地名称和标志设置管理规范》规定,开发商或建设部门在立项前应向地名主管理部门申请拟用名称,建成后再由地名主管部门按照命名规范进行审核,确认合规后下发《地名使用证》。此项工作关键是名称审批前置,即项目立项前就要向地名管部门申请拟用名称,而不能在项目立项后、甚至预售后再申请名称,造成不规范名称后再变更,给工作带来被动,给人民群众带来麻烦。近几年,经多方协调,我市城区地名命名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

五、今后发展和规范管理

一是对“北戴河”三个字的管理为:禁止以“北戴河”及其同音字作住宅区、建筑物专名或部分专名(纪念类建筑物除外);

二是提升对地名管理的定位。地名是领土主权的象征。国家对某一地域的管辖首先体现在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命名并推广使用。比如,我国对一些岛礁的命名,就宣示着国家主权。另一方面,地名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行政区划、住宅区等地名,群众日常频繁使用,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地名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因此,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

三是对地名管理的范围进行明确。地名类型繁多。大至自然地理实体,小到街路巷。《地名管理条例》对地名管理的对象进行了清晰界定。第三条列出了8类纳入管理范围的地名类型: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名称;街路巷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名称。其中的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名称是以前未明确纳入,根据管理需要纳入的地名类型,而对住宅区、楼宇名称等则限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明确了政府进行地名管理的边界。

四是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由于地名类型繁多,数量庞大,地名管理工作涉及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众多部门,需要根据新时代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实现科学、高效、协调管理。例如,地名命名、更名后,批准机关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权限报送备案,由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建立国家地名信息库,公布标准地名等信息。这些规定有利于规范地名审批,有利于加快地名信息的传播,有利于提供更好的地名公共服务,有利于倡导全社会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符合我国新发展阶段对地名管理工作的要求。

五是管理程序更加规范,也更加科学、民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申请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命名、更名的方案及理由,地理实体的位置、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及其他材料。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综合考虑社会影响、专业性、技术性以及与群众生活的密切程度等因素,组织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并提交相关报告。这些规定确保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也使地名命名、更名过程成为汇聚智慧、凝聚共识的过程。这样的方式将对防止地名命名、更名中的“任性”发挥重要作用。

六是强调对优秀传统地名文化的保护。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属于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地名文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地名命名、更名过程中,人们的社会价值、文化取向等思想观念自然会融入地名中,因此优秀传统地名蕴藏了宝贵、丰富的文化内涵。在城镇化过程中,应当大力保护、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赓续文化传统。

此外,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与原《条例》相较变化较大。原《条例》仅有十三条、不分章,新《条例》增加到四十四条、分为七章。新《条例》在明确部门权责、制定管理机制、框定申报程序的同时,在住宅楼宇地名审批部门、新增地名信息公布和报送备案等方面均做出较大调整。

为更好地彻落实新《条例》,我局在组织人员研究学习的同时,极积与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沟通请示,省民政厅业务处明确表示,下一步民政部还要出台《实施细则》,我省也要制定《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建议待上级规定出台后,我区再根据情况适时调整,以便更好地落实地名管理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希望您能够继续支持民政工作。

 

 

202391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