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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戴河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4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北政发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戴河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北戴河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结合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4月24日

 

 

 

 

 

 

 

北戴河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垃圾分类工作高效开展,按照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动员全区人民积极参与,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为全面建设新时代“滨海强区、健康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标准;镇村垃圾分类设施完善、全面推进。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

三、实施范围

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融媒体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文体场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及管理单位。

相关企业:包括培疗机构、宾馆、饭店、超市、集市、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影院、网吧等。

居住区:居民社区、村庄。

开发区:辖区各企业单位。

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第二季度)

1.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北戴河区城乡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确立相关负责人。本工作4月下旬完成。(牵头单位: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实现“一全面、两提升、三落实”目标(全面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落实垃圾分类责任人责任,落实居民小区引导员、监督员制度,落实垃圾四分类标准);组织志愿者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等“七进”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推动全民参与。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解组织开展不同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公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正确率,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规划建设阶段(第二季度)

1.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将城市区已采购到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及时发放设置到位,确保正常运转;镇村参考城区模式,提前谋划垃圾分类设施测算及采购,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设置配套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规定,统一垃圾分类容器标识及颜色。各相关单位5月底前配齐相关垃圾收集容器。(牵头单位: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垃生活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区城管执法局根据城市区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5月底前配齐垃圾分类所需车辆;镇村根据现有实际车辆实际,与分类设施同步考虑,配齐收集运输设备,科学制订收运方案,做好分类垃圾收运工作。垃圾运输车辆要统一标识、明确承运的垃圾种类,确保垃圾分类运输。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运方式,由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垃圾收集站(点)或预约专人上门收运。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存放,由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暂存,并联系有专业资质危废处理单位集中转运处理。

3)“厨余垃圾”,由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自行分类后定时定点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居民小区和村庄由镇街负责清运,其他区域自行清运到厨余垃圾集中收集站(点),由主管部门负责专车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4)“其他垃圾”,由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自行分类后,定时定点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居民小区和村庄由镇街负责,其他区域自行清运到就近其他垃圾收集站(点),由主管部门负责专车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开发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各类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体)

3.合理规划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根据垃圾分类标准,完善后端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分别建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处理系统。此项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全面实施阶段(第三季度)

以试点单位垃圾分类运营经验为基础,扩大垃圾分类覆盖区域。将垃圾分类向全区各行业延伸,年底前完成城乡区域全覆盖总体目标。

1.居民社区、村庄。各街道负责对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坚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楼门长、物业管理单位“五位一体”,带领群众积极投入社区垃圾分类,并结合设置智能投放设施的实际,稳步推进定时定点投放,完成“撤桶设点”收集模式,提升精准投放标准,减少收运环节及成本。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企业配合街道、社区、业委会等单位做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分类实施等工作。各镇参照城区模式,因地制宜按计划实施城镇化小区和村庄垃圾分类两种模式。加强宣传、选树试点、全面覆盖,稳步推进镇村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各镇街、住建局;责任单位:社区、村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

2.机关单位。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负责对全区所有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制订完善本级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责任单位:全区所有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

3.培疗机构、商超、酒店、饭店、市场、沿街门店等经营性场所。区旅游文广局主要负责督导培疗养院(含星级酒店)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发改局主要负责督导1000平米以上大型商场垃圾分类工作;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督导餐饮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城管执法局负责督导沿街一般商超、门店等垃圾分类工作;各镇街负责督导辖区内经营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各主管单位分别指导经营单位制订垃圾分类相关措施与管理制度,限制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餐饮单位和个体企业经营者要自行配备厨余垃圾预处理或深度处理设备,实现油水分离,垃圾减量。(牵头单位:区旅游文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各镇街;责任单位:各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4.教育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并将垃圾分类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最终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全区各学校)

5.医疗机构。区卫健局负责对辖区内医院、卫生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并制订医疗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同时监督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院、卫生院、诊所等医疗机构)

6.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公园游园、公共绿地、景区景点、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配备分类设施,开展分类宣传与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环卫保障中心、交通局、园林局、旅游文广局、各镇街)

7.开发区企业。开发区经发局负责对辖区内各企业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各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开发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开发区各企业)

(四)完善提升阶段(第四季度)

在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办公室协调督查作用,不断完善、提升我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1.加强生活垃圾源头管控。按照“大分流、细分类”原则,严控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同时加强源头减量化处置,开展农副产品、食品、礼品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废弃物的产生;加强“限塑令”执行力度,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行“限塑令”专项整治,对各类市场从严限制塑料制品使用;加大对培疗机构、餐饮、宾馆等企业的督查,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开展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倡导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包装。(牵头单位: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旅游文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园林局、各镇街、开发区经发局)

2.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两网融合”,合理布局“两网融合”回收站点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线上预约、线下上门回收。(牵头单位: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开发区经发局)

3.完善提升收运体系。规范垃圾源头收运。一是从源头整治规范其他垃圾收集车辆,淘汰现有非密闭收集车辆,要求密闭收运,杜绝收运过程中“抛洒漏”现象的产生。二是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收集点,对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由专业资质收运公司集中转运。本工作12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开发区经发局)

4.提升垃圾综合处置能力。重点完善厨余垃圾设施建设。一是建设厨余垃圾集中收集站,配备专用收集车辆,由主管部门负责直接运至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二是安装餐厨垃圾处置设备,要求全区各培疗机构、学校、企业、机关食堂及沿街酒店宾馆饭店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体经营业主自行安装就地处理设备,实现餐厨垃圾油水分离预处理或“渣油水分离+生化处理”的深度处理。(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旅游文广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资源规划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层层分解目标,强化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担负和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合力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与落实。

(三)部门协调联动。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综合统筹,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按分工有序推进源头减量,加强各类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相关信息和数据收集、统计,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监督考核。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层级考评和奖惩办法,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五)加大资金保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区财政支持力度,对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并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附件:1.北戴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细化说明及实物列举.docx

 3.北戴河区生活垃圾分类创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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