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年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依据
2022年1月至4月,中央和省委、市委先后出台制定了各级《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4月22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又印发了《2022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振兴年度具体任务指标。根据上述文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了我区《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二、起草过程
在《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先后两轮争求了各责任单位的意见建议,争求了区委各位常委、区政府各位副区长的意见建议,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充实到《实施方案》之中。区委副书记冯志远、政府副区长李江华同志分别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3个部分,明确了11大项工作任务和33小项具体工作措施。
第一部分为工作思路与目标,在此部分明确了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工作思路和今年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工作任务。其中,第1至3项分别为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坚守耕地保护底线、坚守防止返贫底线为底线性工作任务,除删除了一些不涉及我区的工作任务,其他任务为上级明确的规定动作。第4项强化农业基础支撑和第5项发展壮大都市农业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围绕绿色、科技、品牌、质量和链条建设、项目建设及融合发展等关键任务,谋划制定的特色工作。第6项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主要内容为编制好乡村规划,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数字乡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任务。第7项不断强化乡村治理,明确了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平安法制建设三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第8项深化农村领域改革,对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方面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为工作保障措施。第9项建立完善保障体系,在资金投入、金融服务、用地和人才保障四个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第10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强化工作机构和开展示范创建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第11项不断强化督导考核,主要对督导体系和考核机制两项建设进行了强调和部署。
四、区政府研究情况
《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文件印发
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联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