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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05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至:

体裁分类: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如下:
1、依法负责全区相关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部署;拟订我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规划、规定和措施。
2、负责承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调味品,下同)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3、负责拟订提高本辖区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4、负责辖区内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当地质量发展规划,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担本辖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相关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和省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本辖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本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地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地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质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7、承担综合管理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和协调本辖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和监督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各种认证。
9、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10、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相关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以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药品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1、依法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咨询、投诉、举报,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12、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13、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14、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
15、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1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7、组织指导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8、负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并对公示信息实施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19、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20、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1、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22、负责本系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2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对外交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24、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法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5、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不含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专院校食堂及高速公路服务餐饮)的食品安全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
26、负责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不含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药品经营连锁区域总部及门店,二类精神药品、药用罂粟壳、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资格)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办理行政许可和变更手续后报市局备案。
27、负责医疗机构(不含市及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各县、区政府所属医疗机构除外)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
28、负责城市区内国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含同时经营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管职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广告监测。
29、承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如下:
2016年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单位名称为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内设10个内设科室:
  • 行政办公室
  • 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 财务股
  • 法制股
  • 注册股
  • 消保维权股(投诉举报中心)
  • 监管一股
  • 监管二股
  • 监管三股
  • 监管四股
     派出机构4个
  • 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分局
  • 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分局
  • 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 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分局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表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表
四、 绩效预算信息,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增强各类市场诚信经营意识和规范网络交易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
五、 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6年我部门年初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7辆。2016年未安排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七、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说明
1、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预算总体安排 1472.1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51万元:项目支出 76.64万元,项目支出:(1)市场主体登记与监管 6.96万元;(2)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8万元;(3)执法办案16万元;(4)消费者权益保护6.4万元;(5)综合事务管理3.28万元;(6)产品质量检验16万元;(7)食品安全标准和重大安全事务处置20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年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15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6万元、办公取暖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3.6万元、维修费9.6万元、会议费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离退休干部经费4.35万元、培训费11.53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工会经费15.37万元、福利费9.4万元、不可预见费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费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会议费3.6万元、培训费11.53万元。
4、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 "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附件:表1至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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